
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补办条件及填写方法
补办条件
1、申请人须为已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因遗失、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。
2、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、护照等。
3、申请人需提供与原证书相符的照片,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,尺寸为2寸,背景为蓝色或白色。
4、申请人需填写《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补办申请表》,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公章。
5、申请人需提供与原证书相符的资格证明材料,如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等。
6、申请人需提供原证书的遗失声明,声明中需说明原证书的遗失原因、遗失时间、遗失地点等。
7、申请人需提供原证书的复印件,复印件需清晰可辨。
8、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补办费用。
补办流程
1、申请人首先需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2、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,确认申请人符合补办条件后,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。
3、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家心理咨询师认证中心。
4、国家心理咨询师认证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申请人的信息录入系统,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新证书。
5、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,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证书。
填写方法
1、《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补办申请表》分为两部分,一是个人信息部分,二是资格证明材料部分。
2、个人信息部分:申请人需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。
3、资格证明材料部分:申请人需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与原证书相符的资格证明材料名称、编号、发证单位等信息。
4、申请人需在表格中的“申请理由”一栏详细说明原证书的遗失原因、遗失时间、遗失地点等情况。
5、申请人需在表格中的“承诺”一栏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、有效,如有虚假,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6、申请人需在表格中的“单位意见”一栏填写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补办申请的意见,并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公章。
7、申请人需在表格中的“备注”一栏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注意事项
1、申请人在办理补办手续时,需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、有效,如有虚假,将影响补办进度,甚至可能导致补办失败。
2、申请人在填写《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补办申请表》时,需认真核对所填写的内容,确保无误。
3、申请人在领取新证书时,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、护照等。
4、申请人在补办过程中,如遇到问题,可咨询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,也可咨询国家心理咨询师认证中心。
